你没立即跳下去就是错,望江女孩溺亡视
“如果挽救一个生命,要以牺牲另一个生命为前提,你救还是不救?”
“如果挽留一个放弃自我的生命,以牺牲另一个生命为前提,一时的犹豫,错还是对?”
近日,安徽望江中学一女生在处警警察面前溺亡的事情引发了极大争议。
冷风袭面的河边,女孩和民警对峙着。这边民警还在想方设法、苦口婆心的规劝,那边女孩儿一个前冲,一头扎进了深水区,很快消失不见。
此刻,人们的心随着一个年轻生命的陨落,瞬时跌倒了冰点。而镜头下,没有即刻施救的民警,却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了人们热议的对象。
“为什么不立即跳下去施救?导致悲剧发生?作为人民警察的责任都忘了吗……”
一时间,人们把女孩儿离开的责任归咎到了两个实施劝慰救援的民警身上,事后相关部门也对涉案民警进行了停职调查。
可是,悲剧的源头仅仅是因为没有及时跳水救援的那几秒钟吗?
远不止如此。
人民警察“人民”在前。在多数人的认知里,他们就是在各种危机关头舍己救人的英雄。
在窗边能抓住跳楼的人、在桥上能拽住轻生的姑娘、在火场能救出奄奄一息的人、在江边能抢回溺水的孩子……
在很多人眼里,没有成功施救生命的救援,就等同于零,甚至是负数。
可没有谁能保证,每一次都能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下那些脆弱的生命。
再退一步来说,如果他们不会游泳,知道毫不犹豫地去救一个生命必然会牺牲自己的生命时,还应该义无反顾吗?
艾萨克森曾说:
“生命没有高低贵贱的区别,任何生命都是平等的。
平等不是口号,平等不是作秀,平等更不是交换,它是生活中最生动、具体的体现。”
生命至上这句话不假,但民警的生命也是生命。
救人是人民警察的责任,但舍己却不是他们的义务。
还记得课本里那个救火小英雄赖宁吗?
以前他是教科书中的小英雄,为了保护国家财产、保卫人民安全,他义无反顾参加救火,最终奉献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他的事迹令无数人感动,如今却被从教科书中删除,为什么呢?
挽救可能丢失的财产,拉回在生死线边缘徘徊的人,这些都是值得赞扬提倡的。但挽救这些的前提,不应该是“一命换一命”。
因为见义勇为结果双双殒命,导致几个家庭支离破碎的例子并不少见。帮助了他人,结果害苦了自己一家人的也有出现。
作为民警,保家卫国是责任,不让他人轻易放弃自己的人生也是理所应当。但是,如果自己不会游泳的情况下,还被要求应该马上跳下水救人,这难道不是一种飞蛾扑火般的悲剧吗?
在人民面前,他们是英雄的象征和代表。但这世间哪儿有什么真正的英雄呢?
所谓英雄,也不过是在他人需要的时候,做了那个“敢为人先、负重前行”的人。
但褪去这些人民所赋予的光环和荣耀,民警也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也是一个家庭的儿子、父亲和丈夫。
每一次的救援,他们也想全部都成功,于人于己、皆大欢喜。
可世事难料,人生无常。圣人也无法在每一次危机时刻成为飞檐走壁、上山下海的超人,挽救所有人。
不可否认此次的救援可能存在施救不及时、没有抓住时机的情况。但在事实真相没有完全了解以前,一味地强烈地谴责,只会让施救者觉得寒心。
我们听过许许多多的英雄事迹,觉得他们顶着神圣的光环。
可光环之下伤痕累累的痕迹,又有谁瞧见了呢?
为了责任,为了义务,很多坚守在不同岗位上的人,已经做出了各种各样我们看不见的牺牲。
在这样的境况下,还要求他们连自己的性命也置之度外,未免太过苛责。他们的家里也有等着他们归家的亲人。
他们不仅是人民的警察,更是家人的天。别让原本含着苦累牺牲小我的他们,在不明真相的流言蜚语中,悄悄地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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