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出炉,17种病虫害入
9月15日,农业农村部对外公布了《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涉及病虫害17种,其中,包括草地贪夜蛾、飞蝗、草地螟等10种虫害和小麦条锈病、小麦赤霉病、稻瘟病等7种病害。
农作物病虫害分类管理
为了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年5月1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根据农作物病虫害的特点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危害程度,将农作物病虫害分一类、二类、三类农作物病虫害。其中,一类农作物病虫害,是指常年发生面积特别大或者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农作物病虫害,其名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公布。
小麦条锈病本次正式公布的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与6月4日发布的《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征求意见稿相比,增加了“小麦蚜虫”。
小麦蚜虫俗称油虫、腻虫、蜜虫,可对小麦进行刺吸危害,影响小麦光合作用及营养吸收、传导。近年来穗期蚜虫在黄淮海大部麦区呈偏重发生态势,-年平均发生面积2.35亿亩,是小麦生产上最重要的害虫。
名录涉及小麦的病虫害还有小麦条锈病、小麦赤霉病。
按照条例规定,新发现的农作物病虫害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确定其分类前,按照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管理。草地贪夜蛾虽是年刚侵入我国的迁飞性害虫,但其扩展快、危害大,也因此入列。
草地贪夜蛾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时,农业生产经营者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防止农作物病虫害扩散的控制措施。发现农作物病虫害严重发生或者暴发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严重发生时,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对控制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
为什么是它们
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确定依据是什么呢?
6月4日,征求意见稿曾说明,根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主要基于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发生的广泛性。具有跨区域迁飞性、流行性、突发性、检疫性特点,特别是年发生面积或潜在威胁面积在万亩以上。
二是危害的严重性。重发年份造成的产量损失或潜在产量损失达到30%以上。
三是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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