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农被偷了20斤青蒜,紧急发布视频通知偷

“千万别吃,刚打了农药!”云南昆明,伍女士在自家青蒜田收拾时,突然发现田中的青蒜缺了一大块,很明显是被人偷拔了,估算一下得有20公斤左右。伍女士担心青蒜上有农药残留,于是发了条提醒视频喊话偷青蒜的人:“千万别吃,刚打了农药。”不过,伍女士并未选择报警。

据了解,在事发前2天,伍女士发现青蒜田中有很多小菜蛾飞来飞去,就给青蒜田打了治小菜蛾和灰霉病的农药。虽然事发前一晚下了场大雨,但农药可能被冲刷得不干净,会有残留。

伍女士担心偷蒜的人吃了带有农药的青蒜会出现不良反应,更担心他把青蒜拿去卖了导致更多的人受到波及,所以就发了段提醒视频。

至于伍女士未报警的原因,是考虑到偷蒜人从田埂进入的青蒜田,应该是附近的熟悉此田的居民所为。不过由于损失并不算大,伍女士也没想去追究,只是担心青蒜上农药残留的问题。(来源:Star星视频)

1、这偷青蒜的人实在是可恶,如果自己想吃就不能去买吗?又能有多少钱呢?如果觉得菜市场的贵,那直接去伍女士田里买,可能还便宜一点,真不至于冒这么大的风险去偷。

有网友表示,伍女士不报警,可能就是顾及小偷的面子,也许就是乡里乡亲偷的。可是既然青蒜有可能残留毒药,伍女士应该早点报警。发视频并不一定能让偷蒜的人看到,如果为了早点脱手,偷蒜的人肯定会马上去卖掉。

正如网友所说,这偷蒜的人一下子偷这么多,除了可能自己留一小部分吃以外,大部分应该是为了去卖钱的。而且为了尽快销赃,肯定没时间刷视频。我们也建议伍女士尽快报警。

2、本次事件中,偷蒜之人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那是否构成犯罪呢?

从法律上来讲,不问自取视为盗窃。而盗窃的结果一般有两种,一种较轻的是治安处罚,另一种就是刑事处罚。

至于如何区分这两种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判断所盗窃青蒜的价值及偷的行为种类。

结合本次事件,如果所偷蒜的价值已达到了元以上(这是云南省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多次盗窃的(2年内3次以上),则偷蒜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的,构成盗窃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目前,从市场行情来看,20公斤的青蒜是卖不到元的。因此,除非偷蒜人有其他符合盗窃罪的行为,否则仅就盗窃的金额来看的话,并不会构成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一般的盗窃行为,应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只要有盗窃的行为,一般来说至少是处5日的治安拘留和罚款处罚。

3、有网友表示,伍女士给蒜打了农药,却不放警示牌。偷蒜的人把蒜卖了或者吃了导致中毒,能向伍女士索赔吗?

这个问题想必大家一定非常关心。如果让伍女士赔偿了,那感觉是在保护盗窃行为,这与法律就相悖了。

之前,有一男子点了变态辣的蛋挞,导致经常偷吃他蛋挞的小男孩住院,后小男孩的家长向男子索赔。最终,法院判决男子无需担责。

不过本次事件与变态辣蛋挞事件有所不同,变态辣是无毒的,而农药是有毒药的,所以在管制和防范上要求会更高一点。

如果伍女士在青蒜田打了农药,但未竖立警示牌或告知他人已打农药,之后又未报警的,导致他人偷吃了带有农药的青蒜,造成身体上的损伤。在司法实践中,伍女士的行为确实会被认定存在一定的过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由于偷蒜之人自己也有过错,所以可以减轻伍女士的责任。

4、最后,我们希望伍女士尽快报警,尽快找到偷蒜的人,及时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因为有时候好心,并不一定会得到好报。如果偷蒜之人因吃了蒜而伤了身体,他很可能反过来索赔。

法律公开课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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